迈克尔·波希金: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教授,胡佛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曾任美国前总统老布什时期的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
毋庸置疑,若想利用人工智能让人们的生活过得更好、更快乐,我们就必须制定正确的标准和规则,更不用说想利用人工智能让整个社会变得更好。而新一代人工智能的核心是深度学习或阶层学习,也就是说需要人工智能从大量的训练数据集中自己主动进阶、主动成长。如果数据本身有问题,那么人工智能的成长过程和未来做决策的过程也极有可能是有问题的。这些基于错误信息所判断出的错误信号可能通过多种方式潜入人工智能的网络或系统,后续也会引发一系列的“后遗症”。
如果原始数据集不准确反映现实,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这也是“互联网让世界更美好”的想法经常会被嘲笑的原因之一,但这丝毫不能否认数据技术可以成为一股有益的力量。数据创业公司通过展示自己的想法来争夺自己的第一桶金,有时该想法是基于云计算的数据中心,有时该想法是基于分布式记账的数据中心。尽管“互联网让世界变得更美好”的想法经常会被嘲笑,但人们似乎已经忘记,在这互联网发展的十年,我们一致对此报以乐观的态度并参与其中。
互联网世界给我们带来的便利
互联网打破了空间的限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了解知识和讨论话题的新媒介,尤其是在记录事件和分享信息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这也给我们的经济和生活带来了很多重大变化。
第一,对经济而言,互联网的重要程度可谓是与日俱增,这与互联网用户越来越多、数字化工具(电子商务、云计算、移动支付)越来越多是密不可分的。随着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和物联网的出现,这些趋势可能会继续下去。这意味着,未来互联网参与我们生活和经济的程度会越来越高。
第二,互联网现已不再是一个严格开放的领域。谷歌、亚马逊、脸书等公司已经成为巨大的市场主导型企业,并通过在全球范围内扩张和收购公司,使它们的业务全球化。这些平台正在建立一种基于组织和技术的架构,旨在锁定对数字经济的远程或深层次把控。随着经济持续扩张,全球科技巨头的主导地位有可能加剧现有的经济和技术不平等。一个典型例子是数据平台通过其中介角色(交通、住宿、零售)中抽成。我更担心的是,技术差距已然是导致全球不平等的一个关键因素,随着发达经济体的先进数据技术进一步进入、扩大、占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这一差距可能会继续扩大。这些数据公司通常会选取税率很低的一个国家进行税务登记,这就进一步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
因此,许多国家的政府将在保护本国经济方面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中国在创建阿里巴巴和百度等本土互联网公司方面的成功绝非例外。到目前为止,打击支离破碎互联网的努力集中在推动国际贸易规则方面,这将限制政府干预数字经济的能力。但是一些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会非常担心这些措施将使这些互联网巨头更加强大,从而加固了原有的技术差距。退一步讲,即使颁布了这些规则,也不清楚它们在限制数据碎片化趋势方面将会有多大成效。
因此,那些希望拯救互联网的人不应仅仅批评每一项干涉主义的互联网政策,而应侧重于对付促使采取许多此类措施的基本趋势。拯救全球互联网需要限制权力在数字经济中的日益集中,并防止互联网成为另一个不平等的引擎。
数据税开征
大概从两年前开始,由于上述种种因素结合在一起,导致越来越多的人呼吁监管互联网公司,尤其是大型互联网科技巨头。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认为监管政策必须在减轻技术最有害影响和允许互联网公司继续改善人们的生活之间达成合理的平衡。
以互联网世界中的虚拟货币为例,脸书公司在上个月宣布将要在2020年发行“天秤币”(libra),随后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各种讨论。我一直认为,类似于libra的加密货币似乎还没有到公开发行的成熟时机,因为它会威胁到国际货币体系的运行。虚拟货币必须在相应法律和监管的前提下活动,必须在尊重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的规则下进行交易,而且最起码的需要确保交易账户和用户数据的安全。
2019年7月11日,法国参议院通过一项加征“数据税”的法案,这意味着全球数据业务年营业收入不低于7.5亿欧元的企业,还有在法国境内年营业收入超过2500万欧元的企业将被征收3%的数据税。虽然各国、各企业、各通信行业协会对此的看法褒贬不一,但不可否认的是,英国、意大利、新西兰等国,包括欧盟在内也在考虑开征数据税。
2019年7月17日,七国集团(g7)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发布了一份声明,其内容指出,七国集团的财长已达成共识,同意制定最低税率的有效征税措施,从而推进向科技巨头企业征收数据税的计划,这也将有助于促进企业间的公平缴税。各国财长将竭力推进各国在2021年前采纳“双支柱”威斯尼斯人0907官方网站的解决方案(即第一支柱是建立一个税收框架,界定在某地无实体据点但出售商品或服务的企业该如何缴税;若企业仍能够找到低税率或离岸避风港,则对它启用第二支柱,按各国一同拟定的全球最低税率向它征税)。经合组织也正试图达成一个国际公认的可操作性方案,将数据税纳入税收范围内。
美国司法部在2019年7月23日宣布,已针对科技巨头展开新一轮广泛的反垄断调查,调查这些公司在互联网搜寻、社交媒体、线上零售的主导行为是否涉及反竞争行为,是否涉嫌利用市场支配力量、进行减少部分竞争的行为、扼杀创新、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虽然没有点名会调查哪些企业,但指此次调查涉及搜寻引擎、社交媒体和网上零售服务公司,暗指谷歌母公司alphabet、苹果、脸书和亚马逊公司。
监管中的难点
由于多年来被善意地忽视了大型互联网科技公司,政府现在正在制定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政策来对它们进行监管。这样做的风险在于,这一系列的政策制定也许会有些矫枉过正,弊大于利,尤其是会在无意中扼杀好的创新和良性竞争。
至少有四个单独的监管政策问题需要解决:隐私、市场力量、言论自由和审查(包括不适当的内容)以及国家安全和执法。因此,相关政策必须具有狭义的针对性,并且要精心制定,以尽量减少产生反效果结果的风险。这四个问题在最近有关科技公司做法的令人尴尬的揭露中占据了突出位置,其中一些问题已被业内人士详细记录下来。
在隐私方面,例如,数千名亚马逊员工都能听到客户对他们的回拨客服专员说的话,公司没有事先征得用户的许可就这么做了。尽管亚马逊说这些录音有助于改进其的数据处理和业务服务,但大多数普通人认为这是奥威尔专著《1984》中老大哥的行为。
在市场力量方面,过去的几年里,欧盟曾因谷歌三次滥用其市场主导地位而对谷歌征收三笔巨额罚款,但谷歌对全球用户来说依然很有吸引力。
各国政府建立了当前的国际合作体系和机构,以解决19世纪和20世纪的问题。但在当今复杂、快节奏的数据世界中,这些结构无法以“互联网的速度”运行。在以上种种情况的作用下,公众和政界人士要求“有所作为”的呼声并不令人惊讶。正如一些科技公司ceo也承认的那样,确实有必要对其进行监管。脸书的首席执行官马克·扎克伯格最近呼吁各国政府在管理互联网时要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制定好关于有害内容、个人隐私和数据可移植性的明确规则。对许多人来说,这听起来像是一个酗酒者或瘾君子“保护我不被自己伤害”的恳求。
规范大型互联网科技公司
早在扎克伯格的行动之前,监管机构就已经开始采取行动。在数据隐私方面,2018年5月生效的“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要求所有在欧盟开展业务的公司,而不仅仅是那些在欧盟的公司——无论其业务是否基于欧盟——都要在其全球业务中遵守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但是,因为庞大的固定合规成本,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对小公司的打击最大,最终反而可能会保护大公司免受小公司竞争的影响。
此外,大科技公司所享受的网络效应,通过增加用户使所有用户变得更有价值,创造了进入壁垒并限制了竞争。除了欧盟的惩罚性措施之外,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也正在这个经济集中的新时代重新审视其反垄断政策。
俄罗斯联邦通讯、信息技术和大众传媒监督局本月在其网站发布公告称,谷歌公司未全面过滤本该过滤掉的搜索结果,因此对其处以70万卢布的罚款。根据俄罗斯法律,自2018年10月起,进入俄罗斯市场的搜索引擎要接受一份被禁网页目录,并且屏蔽该目录上的所有搜索结果。超过三分之一俄罗斯法律规定禁止访问的网站仍能在谷歌搜索结果中找到。这不是谷歌公司因搜索结果过滤问题首次被俄罗斯当局罚款。2018年12月,谷歌因拒绝接受被禁网页目录,且未屏蔽被禁信息,已被开出约50万卢布的罚款。
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科技公司与国家安全和执法专业人员之间的合作和相互理解。例如,在美国联邦调查局事件中,苹果首席执行官蒂姆·库克担心,内置在iphone上的“后门”可能被偷或被黑,这就极有可能会造成更大的伤害。然而,科技公司必须明白,在特殊情况下,为了保护必要的东西,损害利润的行动可能是必要的,前提是这些措施有很严格规定作依靠,并受到法院的监督。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这里讨论的四个挑战只会加剧,不会弱化。这更有理由让科技公司和政府在一件特别丑陋的事件引发更大的公众骚动之前走在前面,促使更广泛、更直截了当的监管,让技术更好地服务于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因为互联网是一个网络,它的治理结构也应该如此。世界需要一个共同治理秩序,让所有人参与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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